为落实上级法院对“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工作要求,9月10日,富顺县法院正式启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红梅·利剑-炎龙A”专项行动。
“我们是富顺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现向你送达拘传票!”
经过前期的线索收集整理,“执行110”队员在行动首日便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涂某,并将其拘传回法院。在接受法院调查时,涂某仍然无履行意愿,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置若罔闻,态度顽固,执行法官遂决定对涂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在被拘留当日,涂某终于幡然醒悟,表示愿意联系家属来配合履行义务。次日,涂某配偶高某便拿着一万元现金主动来院履行,通过微信转账加现金支付方式共计向申请人清偿了六万元欠款,至此,本案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沈某申请执行陶某、袁某一案,曾在2025年3月5日来法院达成过执行和解,但申请人沈某最近向执行法官反映,陶某、袁某未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行动首日,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前往袁某工作地点对其进行了拘传。袁某在调查期间主动联系其前夫即本案另一被执行人陶某来院接受调查。执行法官不断对两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做思想工作,但陶某、袁某均说无能力偿还债务。
鉴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执行法官考虑到陶某、袁某有一未成年子女需要照看,最终决定仅对陶某一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夜晚,富顺县法院执行局依然灯火通明。作为被执行人的许某,多年来一直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既不申报财产,也不主动与法院沟通。
行动开展当晚,申请执行人唐某拨打“执行110”举报电话,称许某现身处自己家中。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当晚就成功将许某拘传回法院接受调查。执行法官对许某展开了长时间的释法说理工作,许某始终以“没有钱”“无能力”来搪塞。最终,执行法官决定对许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许某当晚被移送至拘留所。
专项行动首日,富顺县法院出动干警32人次,派出警车6辆,拘传6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2件案件,总计执行到位32万元。
此次“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从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富顺县法院将以此次“百日执行攻坚”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深化“执行110”工作机制,加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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