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10月27日,康女士向封面新闻记者反映,她从2021年起在重庆一家瑞泰口腔诊所进行正畸治疗,矫正效果未达预期,且后来发现医生张某在诊所内公示的学历信息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康女士称,此前张某在诊所内的名牌中被介绍为“毕业于西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硕士”。但西南医科大学答复康女士称,经核实,张某为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该校硕士学位人员,目前其未通过全国统考、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尚处于学位申请准备阶段。他们已正式告知诊所和张某本人,要求立刻停止相关虚假宣传。
10月27日,瑞泰口腔法律顾问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张医生为在读硕士,此前直接写作硕士确实表述不准确,已作修改。机构是按照相关规定在院内公示从业人员个人信息,他认为不属于宣传内容。针对康女士提出的诊疗方面问题,他们愿积极沟通并配合进行司法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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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该医生诊所内公示名牌(图源 受访者提供)
患者:
诊所公示医生学历信息与实际不符
康女士称,2021年起,为改善牙缝等问题,她开始在渝中区一家瑞泰口腔诊所进行正畸治疗。她的主治医师为张某,选用隐适美进行正畸治疗,花费3.6万元,加上洗牙、补牙等其他项目,在该诊所前后共花费近4万元。
康女士称,正畸治疗四年后,她发现牙齿还未收缝,且出现其他问题,被医生告知还需拔牙再进行种植。她对该治疗方案产生怀疑,并就医生张某的资质向卫健委、相关高校求证,随后发现该医生当时公示的学历与实际不符。
康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张某曾在该机构的公示栏内被介绍为该机构重庆地区正畸总监,系“西南医科大学硕士”或“毕业于西南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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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对康女士的回应(图源 受访者)
康女士称,她向校方求证后,被告知张某并未取得该校硕士学位。她提供的校方信访办公室回信显示:校方称,经核实,张某为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该校硕士学位人员,目前其未通过全国统考、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尚处于学位申请准备阶段,不属于该校在籍学生。针对此次严重虚假宣传行为,校方已正式告知其所在诊所和张某本人,要求立刻停止相关虚假宣传;责令其立即撤除不实宣传内容。
此外渝中区卫健委给康女士的答复显示,张某于2009年12月取得口腔医学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证书显示其学历为本科,毕业学校为咸宁学院,执业范围为口腔专业。
市监局罚款5000元
责令诊所停止虚假宣传行为
康女士称,她曾就此事向当地市监局投诉。渝中区市监局对涉事诊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为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公开人员信息,公开信息应当真实。当事人公示的人员信息与实际不符情况,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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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市监局处罚决定书(图源 受访者)
决定书称,渝中区市监局认为,本案中涉案医生的介绍版面较小,内容仅在院内展示,影响范围有限,当事人在发现问题后主动下架相关内容,降低了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当事人积极配合,综合考量案件影响及当事人的纠错情节,决定予以减轻处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处以5000元罚款。
重庆市两江新区市监局也针对她投诉的重庆瑞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内容答复称,当事人(重庆瑞泰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对其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诊所法律顾问:
公示信息不准确已修改
曾提出愿意真诚道歉并全额退费
针对康女士反映的情况,瑞泰口腔的法律顾问表示,张医生为在读硕士,此前公示信息中直接写成硕士确实表述不准确。此外,机构是按照卫健部门规定在院内公示从业人员信息,他认为不属于主动宣传内容。
他表示,此前康女士曾对他们提起相关诉讼,他们在庭审中曾表示,他们认为康女士的诉求和主张没有依据,但“另一方面,基于相关公示信息的不准确,对她产生的困扰,我们真诚道歉,愿意妥善积极解决纠纷,并且愿意全额退还已收取费用,愿意高于法定标准来承担对应责任。”
此外,针对康女士提出的“治疗后牙齿不好反坏”等诊疗问题,该法律顾问表示,他们愿意配合进行司法鉴定,将事情搞清楚后,如需承担赔偿责任,绝不含糊。他表示,由于康女士撤诉,该案没有判决结果,截至目前尚未有司法鉴定意见和判决书确认他们存在虚假宣传、消费欺诈或诊疗过错。
他也表示,他们愿意积极回应康女士,尽量满足其诊疗需要,如果其愿意可继续在该机构治疗,若康女士希望去其他机构治疗,他们也愿意提供病历,“如实通过法院或医调委选定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说我们有过错,我们积极改正,也努力承担。”
瑞泰口腔是瑞尔集团旗下知名口腔品牌,官网信息称,瑞泰口腔已在全国拥有70家医院及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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