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行“凝聚法治合力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闻发布会,通报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回答记者提问。
此次公布典型案例显示,江苏省某车辆救援服务公司是当地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主营拖车、停车服务,与某县交警大队在交通事故车辆拖移领域存在业务合作关系。2022年2月14日8时17分,某县居民付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张某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张某报警后县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通知某救援公司用拖车将双方车辆拖至指定停车场,未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次日,县交警大队向付某出具一份车辆放行通知书,但停车场要求收取300元拖车费才能放行车辆。付某交费离开后不满,遂于同年3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县交警大队指定停车场扣留事故车辆、某救援公司收取拖车费的行为违法,判令该公司退还300元拖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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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配图 图据视觉中国
宿迁市中级法院此后裁定提审本案。再审期间,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就本案相关问题与宿迁市公安局会商研判,后该局责令某县公安局自查自纠,督促某救援公司规范经营,退还了付某300元拖车费。付某对此表示满意,向法院申请撤诉,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后裁定终结本案再审程序。在化解个案的同时,为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相关争议、优化城市管理,法、检、公三机关还连同多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改进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当地“轻微事故线上快处快赔举措”落地实施,建立由财政部门对依法扣留车辆的拖移、停放保管等费用给予保障等长效机制。
会上,红星新闻就典型案例中“付某诉江苏省某县交警大队、某车辆救援服务公司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提问,请相关办案单位介绍法检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的经验做法。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振班表示,虽然本案案情和法律关系相对简单,但恰恰暴露一个群众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未将其简单作为一起普通的再审案件来处理,而是透过个案看到根源性问题,与检察机关协同发力,做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具体亮点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实现检察监督与审判职能的精准协同。检察机关抗诉准确,以原审法院遗漏审理原告付某诉请确认交警大队扣留事故车辆违法这一诉讼请求为关键点,依法启动抗诉程序。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快速立案审理,充分体现法检两院在依法纠错、保障当事人诉权上的共识与合力。
第二,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问题源头治理。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关注到社会上对“违规拖车费”的诸多反映,经梳理发现,近三年相关投诉在“12345网络问政”平台多达300多条,反映出问题的普遍性和治理的紧迫性。为此,法院并未局限于个案审理,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将审判工作目标从“解决一个纠纷”提升到“根治一类问题”,共同研究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三,多部门协同发力,实现制度性整改。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深入分析研判,联合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宿迁市公安局进行专题研讨,共同“找病因”“开药方”,推动形成“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公安机关积极落实整改”的解决方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推动两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一是财政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的相关费用纳入公安机关财政预算,从制度源头彻底堵住“乱收费”的漏洞;二是推动了轻微事故线上快处快赔机制的落地,提升了执法效率与便民水平。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邓旆光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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