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一公共停车场收费依据是什么?官方回复——
前几天在自贡荣县金碧城公共停车场停车直接被收费3元,同时收费后出具的票据是两家公司的票据(一家为某物业公司,一家为某资产管理公司),收款码又是私人收款码,在路边也没有看到收费依据的公示,请问该公共停车场的收费依据是什么?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金碧城公共停车场收费依据的问题,现由自贡市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询:自贡荣县金碧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是成都仁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县分公司。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单位向该物业公司了解,金碧城步行街公共停车场属于金碧城小区公共区域,根据物业公司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中第二条约定,小区业委会以包干制的方式,将金碧城公共区域的经营(公共收益)全权委托物业公司经营,而物业公司已将该区域承包给第三方公司进行停车收费。有关发票上公章为两家公司问题,经该第三方公司告知,自2023年起,该区域停车位经营公司便由自贡市隆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精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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